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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担保移民(境内/境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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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,可以担保自己的配偶、同居伴侣以及未满22岁的子女移民加拿大,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。
无论配偶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,都可以向移民局递交配偶担保申请。与境外配偶担保不同,配偶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申请人可以同时为配偶申请开放式工签,让配偶在等待移民审批期间可以合法的在加拿大工作。
配偶担保的审批重点在于关系的真实性,由于加拿大承认同居伴侣关系为一种合法的婚姻状态。相对于结婚,移民局同居关系的审理更为严格。
什么是同居伴侣?
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的规定,双方同居一年以上即可申请公证同居伴侣关系。这种关系是加拿大承认的婚姻关系之一。
在移民申请时,除了宣誓公证,还需要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,包括但不限于:联名银行账户、同居地址的水电费账单、租房合同、信用卡账单、同一地址的驾照等。
担保人资金要求
通常情况下,移民局对于担保人没有最低收入的要求,所以即使担保人收入较低或者目前没有工作,也可以申请担保自己的配偶。若担保人曾经领过政府福利,需要偿还相应的金额。
若担保申请中有未成年子女,并且他们还有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随行,那担保人需要满足加拿大政府对于担保资金的要求。
在什么情况下,担保人不符合担保资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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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人在过去三年内担保过之前的配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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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担保过的人在担保执行期内领取过社会福利,并且还未偿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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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人未执行法院判决的离婚抚养费或子女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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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人宣布破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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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人有过性侵犯、暴力、威胁他人的犯罪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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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人是在过去5年内通过配偶担保拿到的永久居民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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